社會工作師
? 職業前景
根據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精神。
從2006年9月1日起,國家對從事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撫安置、衛生服務、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機構中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
? 職業概述
社會工作師,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價值理念,運用專業知識、理論和方法協調社會關系、預防解決社會問題、促進社會公正的職業,從事困難救助、矛盾調處、權益維護、心理疏導和行為矯治等工作,是現代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
? 培養方向
我國的社會工作從業人員廣泛分布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減災救災、慈善事業、殘障康復、婚姻家庭以及公共衛生、學校教育、就業服務、司法矯正、青少年事務等領域。
社會工作既是一門職業也是一門專業,從業者必須具備專業素質并能運用專業方法為社會提供服務,他們發揮的維系社會良好秩序的作用如今日益得到社會的認可。
? 職業考試
社會工作職業資格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高級社會工作師三個等次,目前僅舉行助理社工師(初級)、社工師(中級)兩種考試。
? 發證機構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合格,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蓋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任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
權威證書,全國通用,政府認可
政策補貼,企業歡迎,就業首選。
? 證書樣本
? 考試內容
助理社工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工師職業水平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評價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時間、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每年舉行一次。
? 合格標準
? 成績管理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 教材大綱
全國社工職業水平考試大綱和指導教材已由中國社會出版社出版發行,目前的教材大綱有《全國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大綱》,輔導教材有《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輔導》(初級、中級)等。
? 報名條件
初級社會工作師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三)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四)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五)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中級社會工作師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三)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四)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五)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六)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
? 報名材料
1、填寫《華天職業培訓學校學員檔案表》(紙質1份+電子版1份)
2、2寸白底證件照片;(紙質3張+電子版1張)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紙質復印件2份+電子版1份)
4、學歷證書(紙質復印件2份+電子版1份)
5、在職工作年限證明(紙質原件2份+電子版1份)
? 證書領取
個人領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他人代領:代領人及持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單位代領:憑單位領證公函、領證人及持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 報名方式
1、微信報名:鏈接底部識別二維碼添加即可!
2、電話報名:0373—2083999,19903731917
3、現場報名:勝利路健康路口東南角廣發銀行六樓